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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试通关三大必杀技—阅读(下)

来源:网络编辑:佚名时间:2013-08-01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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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法条、试题解析之阅读

  我常说阅读辅导用书是主食,法条是菜肴,重点法条是精美菜肴,试题是美酒。为什么说试题是美酒因为许多人不胜酒力败下阵来;形成题感的考生呢,那就尽情享受美酒,流连忘返、乐不思蜀了。关于试题我在很早以前,当时观念还不太开放。就曾如此表达过:对试题要像青春期男女迷恋异性一样的感性趣。那是什么状态,是神魂颠倒;是我的眼中只有你没有他;是死了都要爱的感受。

  我们所说的阅读都是伴随着理解,就是阅读理解或者理解阅读,对法条的阅读是记忆的基础;对试题的阅读是做答的前提,是对命题人试题设置的揣摩,是和选项建立联系的基础。考生要训练对试题的阅读,如果不经过训练,到了考场读题,有时读三遍了还没有彻底闹明白题干表达的确切内容。无论记忆法条、做试题、看解析,阅读在其中至少占30%,离开阅读记忆、做题、解析都是空谈,阅读是他们的前置条件。

  重点法条阅读、理解后要记忆;试题解析阅读要分析、揣摩题目、考点的设计。

  六、考试中后期的阅读方法

  考试中后期,尤其到后期,阅读变成快速浏览、查阅和检索,无论辅导用书、法律汇编、试题解析都是如此。像看电视时候手中的遥控器,不停地切换频道:阅读、练习、记忆;阅读辅导用书、阅读法律汇编、阅读试题解析……三种备考方式,和辅导用书、法律汇编、试题解析这三件套融合在了一起。

  中后期许多考生已经是手不释卷了,拿着法律法规汇编反复的阅读、记忆,你从他的辅导用书、法规汇编、试题解析的书口就可以看出他用功的程度。一般手脚再干净的考生,法规中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部分书口是暗灰色、或者深灰色。

  这时的阅读实际上完成的是知识、重点、考点的,法条、辅导用书、试题的一个整合的过程,这时候考生既要记忆重点、有想查漏补缺。到最后查漏补缺的想法逐渐淡化,记忆、掌握重点、考点成为主线。

  七、谁都可以把书读薄,谁都可以找出重点

  删繁就简、找出重点是人的本能,如果人没有这个本能,谁都跑到马路上找亲人、认亲人了。凡人都知道爹妈最亲、其次是配偶、子女、然后是兄弟姐妹、狐朋狗友等等。重点其实就是等级,就是远近亲疏。大家可以看出来类似婚姻家庭法里面的一等亲、二等亲,我们读的辅导用书、法律汇编、试题解析都存在这种情况。法条有核心重点、重点、次重点;试题解析也一样,构成你打底的、地基分数的300分不是重点,这部分一般是单选题、主观题和不太难的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构成;还有主观题可以算作次重点,因为他不是有答案的选择问题,而是要你回答答案、运用法学知识去分析、解决、论述问题;真正的重点是构成300分之上60分的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辅导用书也如是,六大法是重点:民法、刑法、民诉、刑诉、商经、行政法(我们这里说的六大法不同于六法全书的六法),这六法中又有重点就是民刑,民刑二法入门易、深造难。在备考中要严守历年试题把握难度,千万不要把备考应试当成完善部门法体系。另外,民刑二法搞好了,其他部门法学起来会很有信心,不然在阅读其他部门法不得要领时,会抱怨自己民刑基础没打好好,造成其他部门法学习上的困难。

  有的朋友说读书是把书读薄,这是对的。把书读薄谁都会,不是难事,关键是把书读博,博览群书不是谁都会。300月万字读到50万不是难事。大家都是有这个基础的,这不是能力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具备,也不需要我传授。

  八、阅读不要面面俱到,删繁就简得出重点

  阅读是不需要面面俱到的,你说100遍,考生还是我行我素;你再反复叮咛,你就变成“面面俱到”了。考生第一遍通读可以通观全局、形成一个整体感。以后的阅读就会逐步形成重点、并加以强化。一个备考的考生,仅观察他的三件套的书口就足以判断他是不是读出重点了,是不是择出重点法条了,他目前的备考状态。

  考生都可以删繁就简、择出重点,唯一让他们贪多求全的原因,是“挂一漏万”的心理作祟。实际上,把重点章节、重点法条以及考点把握住,掌握到考试要求的深度,通过司法考试易如反掌。

  每个人都会在备考中走许多弯路,尽管走了弯路但是回归重点、删繁就简,还是可以殊途同归通过司法考试的。许多考生在离开考场时,才感到恍然大悟,感触至深、溢于言表。自己为了求全求细看了很多根本考不到的知识点。他忽视了不是辅导书的所有部分、所有法条都可以设计题目、形成考点的。如果,他能在考前两周看看命题人的试题解析,而不是在阅读辅导用书或者听授课录音,他的结局会截然不同;如果两周后在给他一次应试机会他会100%通过。

  通过司法考试主要靠自己、其次是学习氛围、再其次才是知识点讲授。辅导机构也是如此,他核心能够提供的、考生最渴望的是学习氛围,而这一氛围恰恰是考生群体自己所构筑的,但是无法自发的形成。至于辅导讲授我听了近些年几乎所有的录音,名师们的授课录音我收集的最全。李仁玉教授在10年前刚刚出山的经典14盘录音磁带,我至今保存完好。我的感受就是了无进展。我10年前写的备考文章被许多机构“新瓶装旧酒”或者旧瓶装旧酒原封不动的倒腾出来,这不是一个收藏行业,是一个需要与时俱进的辅导行业。10年了说明市场少有用心之人。

  我们最早创建的国家司法考试网(www.bjsf.com)被全行业所模仿,在这个行业我是唯一在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长期开辟司法考试备考专栏系列的写作,写了行业最多、最早、最系统、完整的备考文章,也写了这个行业第一本备考方法论丛书《律考百谈》。最早注意到博导级别的名师也存在着游离于司法考试之外而讲授辅导者,也最早确切的界定什么是应试型讲授。最早阐述自己的观点而屏蔽了相关规定、制度的。最早提出卷面计分制的改革和卷面设计的建议。

  我最先提出一年两考的设想,得益于留日的学者周光权和丁相顺教授,他们向我系统、全面的介绍了日本司法考试制度、司法考试试题、通过率和辅导的状况。我10年前就呼吁有更多的、优秀的法律人才参与到司法考试辅导中来,但是现状令人堪忧。10年来这个辅导行业唯一一大收获就是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的,命题人撰写的《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确是备考的法宝与圭臬;而钦定三件套是备考的典谟训诰。

司法考试方法论:备考形式适宜多样化

(来源:国家司法考试网,作者:黄甦)

无臂少年 通过司法考试

无臂少年侯印超幼年因一场事故失去了双臂,但他凭着一股自强不息的精神走上了求学路。他用嘴代替了双手,叼着笔写字、敲电脑,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他十分喜爱文学创作,至今已发表数万字的散文、诗歌等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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